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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导读

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历史演变与现实思考

来源:科学管理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25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非公有制企业(下文简称“非公企业”)的迅猛发展,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非公企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契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党开始在非公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并在非公企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步铺展开来,成为推动非公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信息技术的发展、经营管理观念的更新,非公企业的规模体量、业务范围、开放程度、经营体制等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在极大程度上加剧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复杂程度,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带来了诸多挑战。那么,面对这一全新的历史境遇,非公企业应当如何加强自身党的组织建设,就成为当下学者们思考的重要议题。本文通过回顾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发展历程,探讨当下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和国家建设需求的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出路,以期为新时代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提供借鉴。

一、改革开放以来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历程

党的组织建设作为维系党的组织形态、保障党的组织力量的重要条件,是由党员及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等多重建设要件凝结而成,旨在将党建设成为组织上巩固的、有战斗的统一整体,使党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队伍[1][2]。基于此,笔者认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是指党和国家为了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思想、制度、设置等方面入手,开展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等为内容的一系列工作。实际上,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是一个“从无到有”且伴随着时代的变革、企业的壮大、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的更迭而不断发展、创新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至今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即萌芽起步阶段、探索发展阶段、创新发展阶段以及全面加强阶段。

(一)萌芽起步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经济领域改革的重要表现,“下海”“经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更是一度成为当时最时髦、最热门的词汇。改革开放之初,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共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央开始在个别非公企业内设立基层党团组织。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指出搞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人要积极入党入团,并根据需要逐步建立党团组织,在非公企业中设立党组织的“种子”由此播下。198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示》,明确提出要在国营、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中,发展党、团员并逐步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发挥它们的监督作用 ,这一指示不仅为个体经济中的党员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还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可能。1984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家非公企业党支部在福建省泉州市一家港资企业南丰纺织厂(现更名为南益集团)成立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一定数量且规模达标的非公企业,这些非公企业相对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等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此同时,这些地区的部分非公企业开始自发加入到党组织建设的队伍中。整体而言,这一阶段我党虽未明确提出必须加强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要求,但凭借着部分非公企业的自发性与主动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已进入起步阶段。当然,由于受到非公企业规模、分布、数量以及党组织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此阶段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呈现出幼小性、局部性等特质,但一定程度上为此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探索发展阶段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我国非公企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数量上都取得了质的飞跃。此阶段,我们党就如何开展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索。199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新的经济组织等,就企业集团中党组织如何设置,要抓紧研究和探索。《意见》的提出,标志着我国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发展由起步阶段转向探索发展阶段。1994年9月28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也要加强党的工作,并要求没有党组织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已建党组织的企业要采取适应各自特点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开展党的活动。1997年,十五大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党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3]。这一系列政策的颁布和出台,体现了我党对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极度重视。法律方面,1993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从法律方面对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展开积极探索。《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对于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探索发展无疑起到了助推作用。截至2002年底,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有党员21.26万名,党组织数量比1997年底增加了2.9倍。整体而言,探索阶段实现了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党员数量的提升,对于整个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大厦”来说,起到夯实“地基”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个时期我党探索的重点在于定策和立法,忽视了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管理制度、规则条例等细则的制定,无形之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后一段时期内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