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理研究》
“一个好汉三个帮”,由于群体可以超越个人实现更大的目标这个特性,管理成为人类各种活动中最重要的活动之一。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不仅因目标动机、任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更因文化环境、群体结构的差异而不同,而这些不同可以首先从管理概念的差异上得到反映。
一、“管”与“理”的来源及本意
与现代管理学的定义不同,“管理”在《现代汉语词典》[1]中的基本意义是“负责某项工作使顺利进行”。这充分体现了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负责某项工作”指管理的行为所具有的针对性,“顺利进行”则是管理的目标。虽然“管理”一词在中文典籍中出现较晚,但早在《礼记》中,已经按照管理的要求,通过对每一个官位的职责进行描述准确界定了各职位的责任。如:“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1《周礼·天官:大宰》,“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2《周礼·天官:小宰》,“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3《周礼·地官:大司徒》等。从文中可清晰看出,其时使用“掌”字基本代表“管理”和“控制”之意,也可理解为“负责”、“承担”等意思,基本上是“管理”的代名词,但用“管”与“理”合用来表征管理工作则较晚。
1 “管”的出处与含义
《诗经》说:“鞉鼓渊渊,嘒嘒管声”4《诗经·商颂:那》,“既备乃奏,箫管备举”5《诗经·乐记:有瞽》,这是“管”的早期用法,“管”指一种竹制吹奏乐器。《周礼》中用的更多:“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征,姑洗为羽,雷鼓、雷口,孤竹之管……孙竹之管……一陰一竹之管……令奏击拊,下管播乐器”6《周礼·春官:大司乐/小师》,“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7《周礼·秋官:衔枚氏/司仪》等,这些“管”也都指用竹所做的(管)乐器。不过《周礼》中还有这样的表达,“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8《周礼·地官:司市/掌节》。此处,“管”与“键”并用,“管”代表锁,“键”代表钥。《左传》亦有“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9《春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一说,此处“管”亦指代“锁和钥匙”。
从“管”的造字分析,“管”字为形声字。《说文解字》记载:“管,如箎,(形声字)从竹,官声,六孔十二月之音”10【汉】许慎著,【宋】徐铉、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校,《说文解字》(和刻板),见“竹部”,通俗地说就是竹管做的六孔乐器。但依象形字的发展演绎,“管”由“竹”和“官”合成,有“官吏使用毛笔”之说,《诗经》就有“静女其娈,贻我彤管”11《诗经·国风·邶风:静女》诗句,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中对此解释说“管.笔管也”。而《仪礼》中则直接有“管人布幕于寝门外”12《仪礼·聘礼》的表述,在此“管人”等同于“官人”,所以也有“管”字之声形皆是“官”字之说的。甲骨文中的“官”字形为:上“宀”,含义为覆盖或房子;下“”,《说文解字》认为是“聚集,众多”之意,而从甲骨文字形看,解释成垒砌的两块石头或兵符侧倾姿势更为贴切,所以“官”字既有“坐在房子里管理一大群人的人”,也可解释为“一座建筑物高耸在小山上”[2]或“藏有朝廷所授权印的军政要地”[3],因此“官”的本义是治理,统治之意,也表示统一、总统,把不同的统一起来,集中在一起。“管”来自“官”字,因此“管”也具有“治理、统一”等意。从《荀子》的“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13《荀子·王霸》表述中可证实,“官”此处通“管”,就是说“君主,以善于用人为有才能”。
“管”的另一个用法是作为“姓氏”。“管”在周朝就用作姓氏,《广韵》“管”韵中解释“管”为“乐器也,又姓,出平原周文王子管叔之后”。《史记》记载:“周武王崩,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成王命周公诛之,而立微子于宋,以续殷后焉”14《史记·殷本纪第三》,即此。
因此,归纳以上信息,早期“管”主要有四意,一是指锁,二是指(管)乐器,三是指姓,四是指笔管。但以《说文解字》来佐证,“管”(像笛,六孔,代表十二月之音)更多的是指(管)乐器。
2 “理”的出处与含义
再来说“理”。“理”的基本意思是“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4]。从造字方法来看,“理”是个形声兼会意字,《说文解字》中说“理:治玉也”15【汉】许慎著,【宋】徐铉、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校,《说文解字》(和刻板),见“理部”,是从琢磨打理玉石发展而来,而琢磨打理玉石重要的是顺着玉石的纹路,所以“理”最早应是指玉石的纹路。不过《诗经》有“我疆我理,南东其亩”16《诗经·小雅:信南山》的表述,这里的“理”虽不是直接表示玉石纹路,是表示“将大的田块划成小的沟陇”之意,一陇陇的田也构成相应的纹路。战国时期的典籍中“理”字已用得较多,如:《中庸》说“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17《中庸》(三十一章),又有“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18《中庸》(三十三章),这几处的“理”都指条理之意。《孟子》则有“天理人欲,不容并立”19《孟子·滕文公章》,该处的“天理”指代“仁义”。《韩非子》对什么是“理”进行了更深入的定义和解释,“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20《韩非子·解老》,意思是说:“道”是万物生成的根本动力,是万“理”构成形式的总汇;“理”是构成万物的外在形式,“道”是生成万物的根本原因。又说:“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21同上,即“理”就是指万物的方圆、短长、粗细、坚脆的区别,“理”确定以后才可能进一步获得规律。所以“理”不仅是构成万物的外在形式,也是每一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如此的根据和原因;“理”是万物之间的区别,是指万物所具有的个别的具体的规律,“理”是“道”的具体化。“理”和“道”分不开,故常称“道理”,如:“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同上),意思是说:按事物本身的道理办事,没有不能成功的。